人們總對將死之人抱著一份憐憫之心, 但不表示就可以亂放話. 如果既知將死卻仍大言不慚, 旁人只是看笑話而已.
人要認命. 到死都放不下虛名, 是因為其實你已一無所有了是吧! 祝你一路好走.
PS:沒有無蝦米真痛苦!
人們總對將死之人抱著一份憐憫之心, 但不表示就可以亂放話. 如果既知將死卻仍大言不慚, 旁人只是看笑話而已.
人要認命. 到死都放不下虛名, 是因為其實你已一無所有了是吧! 祝你一路好走.
PS:沒有無蝦米真痛苦!
如果只要罰些與獲利不成比例的罰款,甚至還可以用延遲退費及折價銷售的手法誘導顧客繼續消費,假使你是商家,會不會抱持僥倖心態在別的地方繼續騙下去?
法令既不夠周延,只能靠人民群眾的力量…我拒買胖達人的麵包跟山水米所有產品,但沒膽上PTT號召鄉民(因為連帳號都沒有)。
死者為大,還是先誠心祝禱亡者脫離苦厄往生極樂世界。
但還是有些感嘆。今天這件事,如果當事人沒有犯規在先讓人抓著辮子,也許尚不至於賠上一條性命。
那些明知周圍存在不公義情事的人們,如果無力轉變所處形勢,明哲保身的方式只能盡可能小心翼翼,別讓人踩著痛處。當然,很多人脫離不公義環境後便無事一身輕,照我說,真要追究,那些也被整過但熬過去的,或是小心謹慎不被盯上的,又或是既知不公義但默不作聲的都是幫兇,事後開板集氣爆料說「XXXXXX本來就這樣,我以前也被XXXXXX過」的人更無聊,如果他們以前就檢舉,也許不用搞到出人命才檢討!
總之,軍方必須盡快調查事實真相,懲處「該懲處」的人員;至於一旁煽風點火的,真的不用了!
老話一句:皮繃緊一點!
核四電廠決不能蓋,並且應該逐步廢掉核一~核三--這應該是一個完全沒有討論空間的唯一方向。
關於輻射危害,不用看那些觸目驚心的照片影片,只說說生活週遭一些運氣不好罹癌放療的人們,身上做過放療的部位,細胞是如何死亡又無法再生,期間長達兩三年,而這還只是低劑量輻射;若核電廠災變,波及的不僅僅是當下受害的人們,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土地污染、環境危害,比任何災難都可怕!
所以,談什麼電價要漲、談什麼台電破產、談什麼替代能源不足?
月入五十萬,卻連非公務乘坐不到200元的計程車費也要報公帳,會不會太扯了?
這種人,學問做得再好,看到只想吐他口水!
某個大老說:某個人只拿了某些錢被判無期,太誇張。
我想問:是因為那「某些錢」除以全國總人口數,平均每人只被污掉35塊,
所以因此而被判無期叫太誇張嗎?那要污多少判無期才合理呢?
晚上跟朋友約拿東西,等待的時間站在某間有電視的店家前看棒球。
出門前,中華隊五分四領先,九局上加拿大跑回追平分,十局上再添一分;最後十局下中華隊被再見雙殺…
兩間有電視的店家門口都聚集了不少人,大夥兒心情隨著戰局的變化而起伏,為了漂亮的守備振臂歡呼,為了難看的揮棒落空同聲惋惜…我想到昨天看的片子裡有一句話:「原來籃球最爽的不是灌籃,而是大家的團結。」
什麼時候,我們可以高聲唱著我們的國歌,揮舞我們的國旗,團結在一起驕傲的說:「我是XX國人!」?那個XX其實不太重要,重要的是國家認同感。我不覺得一個內部不團結的群體有資格要別人認同我們是一個國家…
2008.3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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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兩天的昨天,對上澳洲,五比零完封。
即使沒空看電視,回家後看著文字新聞,心裡還是一陣激動;今天,今天的比賽如果順利擊敗南非,八月就能前進北京,這是多麼令人振奮的事!
後話懶得寫了,就此打住。
沒時間研究哪個立委好的,可以上商周網站或是買本商業周刊(1049)期,看一看哪些人民公僕在認真做事;公司找員工都要找會做事的,我們一年花38億在這些人身上,不是要聽他們吵架看他們打架的!
商周評選出各委員會裡最認真負責的立委如下:
1.法制:雷倩
2.外交僑務:蕭美琴
3.財政:李紀珠
4.衛環社福:楊麗環
5.國防:林郁方
6.教育文化:洪秀柱
7.司法:郭林勇
8.內政民族:趙永清
9.衛環社福:黃淑英
10.經濟能源:王塗發
11.原住民:陳秀惠
12.交通:王昱婷
科技資訊及預算決算兩委員會從缺
當然,裡頭還提及一些立委被刷下來的經過;基本上,個人覺得這次的報導具有一定參考價值,所以轉PO上來給大家參考。
資料來源:商業週刊網站 http://www.businessweekly.com.tw/article.php?id=29351&p=12
無意挑起任何不同政治理念者的紛爭,只是要提醒大家一些選舉時該注意的事項。
以下文章修改自轉寄郵件,刪去了一些情緒性字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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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只想選立委、政黨,不想領公投票的人,姓名章拿給選務人員時,一定要說:「不要領公投票」。
說清楚講明白,千萬一定要說。因為: "只要領票率(投票率)超過 50%公投就算成立"
一階段投票,在領票處一次領2種票,會有很多人以為一定要領,所以就領票了。
還有一種可能,你不想領票但是可能說慢了,或是選務人員沒有問你要不要領票,直接在你的領票本上蓋上你的章,不領也不行。
領了票~~~就不得不投( 將選票帶出投票所是違法的,將選票撕毀也是違法的)。投廢票也沒用,只要投票率(領票率)超過 50%,公投就算成立;只要同意比反對的多,就算 2%同意 1%反對 97%廢票,就是通過的。但是問題是台灣的公投對政府沒有法律約束力(上次公投買飛彈之提案不成立,仍然編預算繼續買)。
因此,如果不想領公投票的人,請記得跟選務人員說。
另外,在民主社會中,選票是人民唯一的武器。如果自己棄了械而任人宰割,就怨不得別人了。
爸爸對小孩說:「你覺得這個家不好,我們家又沒門,你去別家好了。」
聽了好難過。
爸爸跟小孩拿錢,說會讓這個家更好;結果冰箱壞了沒換,冷氣壞了沒修,食物沒了不買,浴室漏水,牆壁生了壁癌,他還花大錢把整個家漆成深深淺淺的綠,以為這樣壁癌就沒了;自己西裝倒是做了好幾套,身上多了幾條金鍊子,開著3000CC以上的小車…
情何以堪?
生氣。
奇摩跟無名小站正式合併,今天要登入網誌時被導向奇摩頁面,要求輸入奇摩帳號。輸入之後被要求以該帳號合併無名帳號;不想這麼做,於是登出後重新從無名小站的登入畫面登入,結果一樣,被要求合併奇摩帳號,10月1號以後沒合併的就不能以無名帳號登入網誌了。
問題出在哪兒?問題出在,有些人沒有奇摩帳號,因為要用無名網誌,所以被迫一定得申請一個奇摩帳號。
為什麼?老娘不想申請奇摩帳號不。行。嗎?(雖然我本來就有)為什麼非得強迫使用者另外申請一個奇摩帳號?無名的資料庫不能直接轉檔到奇摩去嗎?
理由伯自己幫他們找了些理由:
1.各自的資料庫都太大,直接轉檔後怕重覆的使用者太多浪費空間
2.資料庫平台不同,整合困難
3.直接申請一個奇摩帳號,可省去轉檔麻煩,只要用一個包含無名帳號的小檔案做對應即可。
生氣的就在這裡。為了自己方便造成使用者不便,而我們只能選擇接受,要不就選擇不要使用。
又想搬家了…
沒辦法去靜坐遊行,所以,選擇讓部落格穿紅衣。要怎麼貼標籤怎麼抹紅抹藍都無所謂,
重點不是紅黃藍綠,而是我們的國家現在成了什麼樣子。
法律,是維持社會秩序的「最低」道德標準,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的法律是完善的;那些
依恃著不違法就沒有錯的人們,玩弄法律於股掌之間,死掉的道德勇氣、公理正義,被埋
沒在激情與民粹之中。有天聽小麥同事說她媽媽某天正好穿著紅色衣服坐計程車,司機認
為她是倒扁人士,所以拒載…這樣無理性的作為,像極愛耍賴的小孩;而這些人不分青紅
皂白的民粹主義,是誰教出來的?是我們現在執政的政府!每一次選舉,就要挑起族群對
立,替每個人上色,六年下來經濟蕭條、社會動盪、外交危殆…如果說建設前必先破壞,
那麼到底還要多久破壞才會結束,建設才會開始?什麼時候,那所謂新國家新憲法的未來
我們可以看得到?更重要的是,那所謂的新國家新憲法真的能帶給我們長治久安的安定生
活嗎?依著這六年多來的經驗,我想像不出那所謂美好未來。
誰想得到請舉手,不然請一起拇指向下,為你們自己的未來表達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