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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我還是很俗辣的只留了一個「簽」字,關於所屬社群裡要求大家遵守保密條款一事。

本來,我想寫:「如果有一天,我寫了什麼讓人覺得ok想轉載的話,不用告訴我,儘管拿去轉貼吧!有人會看我就覺得很偷笑了~哈哈哈~」


撤掉的原因,是知道自己明明就針對他們保密條款而反諷。鄉愿個性適時出來阻止手指按下滑鼠左鍵,它說:沒必要為了這樣的事傷害她們脆弱稚嫩的心靈,她們是把自己放在玻璃罩下的玫瑰花,即便外頭空氣震動了一下玻璃罩,她們也覺得世界末日快到了,更何況把她們的玻璃罩掀起來?


罷了。再寫下去又是造業,把我手筋挑斷吧~~~哈哈哈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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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galem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