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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看到更好用更合適的物品,沒理由阻止別人退換貨是吧!?

尤其是打算使用一輩子的東西。

已經過了七天鑑賞期,其實還是可以退,只不過手續麻煩些。



給物品的勸告是:如果不想淪落到被退換的命運,那麼請維持各項

功能運作良好正常,最好三不五時有些變化,以防顧客喜新厭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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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galem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